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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之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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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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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不起,我被吓到了。”

“嗯,去洗洗吧。”王警官充满同情地对他说。

于是,蒋健点点头,扶着自己的腰,朝卫生间走去。

拉开门,刚想进去,但里面的情况让他再次一哆嗦,脚下又一滑。

不过挣扎了几下后,他控制住自己的身体,才没有再次滑到。

他的手迅速伸向腰间,从里面抽出随身警棍,小心翼翼地朝那个低头坐在地上的人走去。

那是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大男孩。

蒋健一直走到他旁边,注意到后者的身子微微起伏着,才意识到他睡得跟头死猪似的,浑身上下散发着酒气。

在旁边的马桶里,全是酒后的呕吐物,都没有来得及冲掉。

强忍着恶心和愤怒,朝男孩的腿上踢了几脚,确定没有危险之后,蒋健这才收起了警棍。

他大声叫了几声,师傅随后跟了进来,看见了情况后,立即把男孩的手腕给铐住了。

接着,他让蒋健打开水龙头,用脸盆接了一盆水,朝男孩的脸上泼去。

男孩受到冷水刺激,猛地一抖,缓缓睁开眼睛。

他用一种迷惑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两名警察,显然以为自己还在梦中。

但所发现一切并不是梦境,而是可怕的事实。

这个名叫赵元成的男孩作为头号嫌疑人被当场逮捕了。

尽管在后期的审讯中,他坚称自己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凭着一系列的铁证,他还是被移交检察院,最后被送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。证据如下:

第一,案发现场这是他生活的寝室;

第二,女孩死亡的位置是他的床铺;

其三,多人证实,他和死者是男女朋友关系;

最关键的是,他被警员从地上拉起来之后,一把匕首从他的衣服里掉了出来——那上面不仅有死者的血迹,并且仅有他的指纹。

在这些证据面前,他的那套“我喝多了,什么都不记得了”说辞实在显得太过苍白无力。

由于他拒不认罪,被法官认定毫无悔改之意,因此一审下来,上个月刚满二十岁的赵元成被判了死缓。

他的父母闻讯从老家赶来,与这个曾经是自己骄傲的孩子见了一面。

作为父母,他们坚信自己孩子的话,无条件相信他是无辜的。

这两位来自三线县城的普通工薪阶层,放弃了工作和房子,倾家荡产要为孩子打官司上诉伸冤。

也许是他们的奉献让赵元成于心不忍,眼看大局已定,在律师的建议下,他含泪签署了认罪协议书,争取宽大处理。

因此,本案在二审时,法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酌情将其刑罚改判成了有期徒刑二十五年。

随着法槌的落下,这起可怕的杀人案件算是就此结束了。

赵元成被投进了S城男子监狱,一关就是二十年时间。

虽然被关在失去自由的囚牢里,身心受到巨大的折磨,但这段漫长的日子里,他的内心一刻都没有平静过。

因为他不断告诉身边的人,自己并没有杀人。

他是无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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