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
联盟:我创造了历史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67章 双人组(二合一)(1/3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然而,就是这么一个大浪比,竟然对自己说要猥琐?

呵呵。

明凯表示自己丝毫不信他说的话。

不过没办法,盲僧在的情况下,打小龙他是必须要去的。

虽然Sofm抢龙没有康帝那么玄学,但是水平也在顶级之列。

而且盲僧的二段Q技能回音击自带斩杀效果,配合惩戒可以有一个很高的斩杀线。

想到这里,明凯也不免暗自庆幸,好在陈歌在上路打出了大优势,逼迫着SS不得不选择换线。

否则就凭着卡莉斯塔的对线优势和盲僧的控龙水平,前两条小龙他看都不会去看一眼。

再次从家里上线,陈歌依旧没有选择使用传送,七级的大鳄鱼已经做出了贪欲九头蛇和草鞋,在上线的路上顺便吃一组石甲虫来增加怒气。

反正明凯也在打小龙,刷不到不是?

锤石和卡莉斯塔,这组合在下路对线二打二都十分生猛,二打一就更不用说了。

唯一的破绽,就在于他们两个还没有升到六级,没有大招。

不然卡莉斯塔有大招的情况下,甚至可以试着越鳄鱼的塔。

毕竟这个鳄鱼现在的坦度还远远不够,只要能在短时间内击杀,那么鳄鱼是不可能把血线吸上来的。

而在知道EDG动小龙的情况下,Sofm也是没有选择去下路,换先锋,这是他的决策。

将上半野区视野清空,Sofm便开始攻击峡谷先锋。

有着双人组在,先锋可以说是他的囊中之物,而下路因为一直压线的缘故,自家下路一塔的血量还非常的健康,短时间内并不会被大嘴和布隆拆掉。

至于这个先锋,虽说放在中路可以做到利益最大化,但是考虑到压制鳄鱼的发育空间,似乎放在上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
大家都知道,中路一塔存在的时间越久,野区的视野和安全就有着保障,胜率也就越高。

但是自从峡谷先锋出现以后,第一个峡谷先锋的重要性便远远高于第一条小龙,因为拿到峡谷先锋,就几乎相当于拿掉了中路一塔。

皇子在下,上路的卡莉斯塔和锤石会很安全。

不过Scout的加里奥也是随时准备往上靠,因此SS双人组也不太敢压线。

“这个换线好伤啊,小龙直接让了,不然凭着卡莉斯塔的强势,SS还是有机会的。”

听着娃娃的话,米勒扶额叹了一声,自己这个搭档有些时候说话是真的不过心,不过问题也不大。

“还好,鳄鱼有传送对下半野区影响还是很大的。不过现在这个装备的鳄鱼,哪怕是双人组去上都不一定扛得住啊……”

看到陈歌快速地清掉石甲虫,娃娃也发现了事情的严重性,这个时间段,石甲虫血条比卡莉斯塔都要多一点的,虽然卡莉斯塔有一点护甲,但是依旧抗不住鳄鱼的一套伤害。

“Ohq要离鳄鱼远一点啊,锤石被开了他到六还能救一手,他被开了就难了。”

娃娃有些担忧,自从见过上一场一打五的锐雯以后,他们对陈歌走位躲技能的能力就已经惊叹不已。

那种情况下都能在技能海中找出一条生路,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。

娃娃甚至觉得,连巅峰时期的大魔王Faker都不可能做到更好。

米勒现在是学乖了,想想自己的几个同行,关泽园每次都不看好陈歌,结果被冠上了“毒奶”的名头,自己的老搭档娃娃也是,每次都不长记性,被打脸也不是一次两次。

通过这些事情,他发现了一个道理,那就是不管陈歌陷入什么样的困境,吹就对了……

而且不管你吹的怎么离谱,陈歌都能做到,这或许也是一种能力?

让明凯去小龙的时候,陈歌确实是想着猥琐一会的,毕竟一打二在这个时候存在一定的风险。

卡莉斯塔和锤石不像盲僧锐雯,两个近战和他打,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怕。

至于现在,贪欲九头蛇可以吸血,但是近不了身一切白搭,万一给锤石限制住,卡莉斯塔绝对能给他把全身的毛毛拔的一根不剩……

不过,当看到卡莉斯塔竟然在推线的时候向前走了一步,陈歌笑了。

那是和厂长完全不同的笑容,厂长的笑更像是预言家看到了未来,而陈歌的笑则是死神寻找到了目标。

闪现已经转好,操作空间还是有的,不过现在唯一的麻烦,那就是锤石。

要知道,在鳄鱼释放W技能冷酷捕猎的时候自身也是会陷入僵直状态的,那时候陈歌没有任何办法去躲避锤石的钩子。

而一旦被锤石勾中,Ohq和水晶哥就可以反打,比赛就会陷入无法预料的地步。

塔下普攻小兵积攒怒气,滑板鞋也是在塔外不停地试图在鳄鱼攻击小兵的时候用Q技能消耗鳄鱼血量。

不过,这种情况下的消耗没有什么意义,有着贪欲九头蛇的吸血,陈歌不怕消耗。

说来也奇怪,鳄鱼和蛮子就是俩神经病,纳尔好歹别人揍他也会生气,而蛮子和鳄鱼,竟然是殴打别人的时候自己才会涨怒气,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。

一段E技能穿过最后一个远程小兵的时候,鳄鱼的怒气刚好达到55,身上突然泛起的红色煞气让水晶哥心里一惊。

自从那个BO10以后,水晶哥巅峰不在,也不停地在改变位置寻求突破,但是效果一直都不是很好。

这章没有结束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喜欢联盟:我创造了历史请大家收藏:(m.1dwx.net)联盟:我创造了历史一点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